经营范围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;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