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石油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汽油、柴油、工业用天然气、甲醇(限辖区内取得许可证的下属机构经营);汽车充电服务;仓储服务;加油站租赁或承包经营管理;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(危化品除外)的生产、销售;道路货物运输;货物运输代理;汽车维修;
经营状态:存续行业: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成立:2006-12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