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雷凡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线电缆加工、制造(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)、批发、零售,五金机电、电动工具、橡胶制品、化工原料(除危险化学品、监控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)、保温材料的批发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
经营状态:存续行业: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成立:2015-12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