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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安县馨雅餐馆

群众团体、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· 普安县

普安县馨雅餐馆
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饮食服务(涉及专项审批的,在审批项目和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))
经营状态:存续行业:群众团体、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成立:2011-04-08
工商信息
张娅法定代表人
0.0002万人民币注册资本
2011-04-08成立日期
存续经营状态
个体工商户企业类型
群众团体、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所属行业
公司简介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饮食服务(涉及专项审批的,在审批项目和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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